顽童时代 作者:钟丽丝.t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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顽童时代-翠微居   20年后,母亲对我说起那个时刻,两眼依然盈着一片泪光:“……我回过头去看你,我的孩子,你融在那轮夕阳的中央,在你姨妈的手臂上,离我越来越远。我无法知道,第二天等着你的,是一轮朝阳,还是一场风暴……”   我的母亲美丽端庄——任何见过她的人都这么说。而母亲曾认真地对她的孩子说:“我之所以要嫁给你们的爹,其中很重要的一个緣由是,他非常英俊。”   于是,自我出生后,不但令我的爸爸妈妈面面相觑,甚至连医生护士也惊讶得说不出话来:我很丑,很丑,就好像有个高明的画家,先为我爸爸画了張漫画,然后将它一下子套住了我的生命,好让我的爸爸妈妈及全部亲朋戚友啼笑皆非:我的眼睛鼻子嘴巴相互湊得太近;下巴颏太尖;手掌腳板又太大;连哭,也哭不响亮起来……总而言之,我一降临人世,便弄得大家都有些尴尬。   那个助产士是我爸爸妈妈的老朋友,他咽了咽口水,说:“嘿,这孩子出世太早,在娘胎才呆了6个多月。过些日子,五官就会舒展起来了。嗯,瞧,她才三斤二两呐!”关于我的头发,则任谁也对我那秀发如云的母亲讲不出宽慰的话来。   我的头发与生俱白,且夹了几根红的黄的,说不清像什么小兽的什么毛。助产士将我全身裹好,就露出那最不中看的头,好难堪地送我去妈妈身边。   母亲细细地看着自己的第一个孩子,然后抬起眼睛,微笑道:“我的女儿叫丽丝。因为她有一头美丽的发丝。将来,她的生活也会是五彩缤纷的。”   挺立一旁的爸爸,长长地出了口气,弯下腰,将他那美丽端庄的妻子和丑如小妖的女儿一并拥在宽宽的胸怀。   我爸爸是个军人,妈妈是教师。   当然,我那时还不懂得什么叫“生活也会是五彩缤纷的。”生活给我第一个五彩缤纷的印象,就是几种颜色各异的药水药粉——因为我得了新生儿黄疽性肝炎,之后不久,又尝足了肺炎的滋味。亲戚朋友在背地里议论纷纷,他们自己也说不清是感到惋惜还是觉得侥幸,总之认定“这小妖怪是哭不了几天的罗!”   我自己倒没有听见这些议论。醒着梦里,我听到的,常常是我母亲柔柔的呢哺,或是她那一首接一首的歌。是的,她唱印度尼西亚的《宝贝》,也唱布拉姆斯的《摇篮曲》,但哼得最多的,是她自己随时为我即兴编出的歌。   我的父亲是个从不知沮丧为何物的硬汉,尤其不会担忧他自己创造的女儿活不下来。恰恰相反,在我还只会吃药只会哭的日子里,他就已经围着我团团转,急煎煎地,老想将这只小妖怪快快扯进他的生活。父亲擅长折纸。他给我叠了大大小小许许多多的纸炮纸枪纸马纸兵舰。父亲唱歌五音不全,但会拉琴,会吹洞萧。逢他清闲,便架了二胡在腿上,悠悠扬扬地拉着《黄水谣》,或是持了管紫竹洞萧,呜呜地,为我吹出苏武牧羊的故事来……我在亲生父母跟前,过了3个月这种日子。   后来,因为战事,父亲要出发到很远的地方,母亲也要随他前往。“这是我唯一的孩子,”母亲说,“我们生死难料,她却一定要活下来。”就决定将我赠送给她唯一的姐姐。   那事发生在一个黄昏,很冷,在1948年3月初。   为了避人耳目,以免将我掳去,作为牵制我父母行动的人质,母亲和她姐姐各自分头,去一片荒郊会合。她姐姐一身农妇打扮,抱了我,对妹妹说:“15分钟后,你姐夫就来接我们。你快走。”母亲的战马昂首长嘶。她跃上马背,要赶回父亲身边。立时蹄声“啦啦”,扬起一路尘烟,在地平线上划出一个长长的惊叹号,我妈妈和她的马,恰如那惊叹号上的小黑点。   20年后,母亲对我说起那个时刻,两眼依然盈着一片泪光:“……我回过头去看你,我的孩子,你融在那轮夕阳的中央,在你姨妈的手臂上,离我越来越远。我无法知道,第二天等着你的,是一轮朝阳,还是一场风暴……”   我的姨父姨母带着我,一直跑到香港,在贫民区安顿下来,并立即换了名字。姨父去了一间私立中学教国文,一直到他生命的终点;姨母呢:则买下一爿小小的杂货铺,卖些儿糖果饼干、针头线脑,以便总能守护着我。收养我之前,在事业上,姨父是个春风得意的律师,他妻子是科班出身的教员。   毅然改行的律师,也毅然将我改了姓,姓朱,随他,又给我另取一名,名“天儿”。   这位新任教师来自一个代代单传的书香世家,而到了他这一代,已既无儿子又没女儿了。他将我抱着高高举过头,喊道:“天儿、天儿,你可是上天赐给我的孩儿啊!你命中注定,背负着三个家族的期望,你应该给我们三个姓氏带来荣光!”就在他激昂慷慨长啸仰天之际,那个虚弱的小妖怪又开始哭了起来。   那个小妖怪实在太虚弱了,总病,不但吹不得冷不得,也晒不得热不得。我实在弄不明白上天为什么要将这么个小病猫般的孩儿赐给我的亲爹亲妈养父养母。   一到香港,我们家立即寻访种种医生为我治病:儿科、内科、中医、西医……我妈妈向她所有的顾客提同一个问题:“您知道哪儿有好医生治我的天儿么?”谁要荐了个大夫,她便不但不收货钱,还硬是拿些糖果饼干,千恩万谢,往推荐者手里送。   后来,凡是光顾杂货铺的人必要凑到小竹椅笼跟前看看我。好几个月,我都似乎没什么起色。人们不是见我毫无理由地啼哭,就是呼吸微弱地睡觉。   与我家杂货店相对,有个咖啡馆。咖啡馆老板夫妇,有7个孩子,凡是读了书的孩子,都喜欢上我家请教功课。有一天,老板夫妇一齐上门,好诚恳地建议我爸爸妈妈在他们的7个儿女中任选一个。他们觉得我父母太艰难了,他们说,依照他们的人生经验,如我这般孱弱的孩子是很难治好的,更担心这种无穷无尽的寻医抓药会让我父母倾家荡产……事后,这两夫妇对人说:“从来也没见过有人像朱先生两公婆那么固执。”我的父母无论如何也不放弃他们那个病孩儿。   从此咖啡店老板夫妇也学了我妈妈,逢人便打听何处可以觅得妙手郎中。   我爹爹温文尔雅,嗜书如命。莫名其妙地,他居然认为我需要听他吟哦朗诵,如同我需要打针吃药般重要。无论我哭我笑,他总在我耳边“诗云子曰”,或词或令,或赋或曲。饶是一厢情愿,却也耐心无比。多年以后,他的一位学生回忆起老师平生轶事,仍忍俊不禁,对我说:“你爹爹不但思维模密,且才情横溢,一直是我们崇拜的偶象。到了你一岁那年的春节,我们才突然发现朱先生也有凡夫俗子之情!”   那日,学生们去给先生拜年。正值贺辞连篇时,我又哭了起来。爹爹从母亲怀里接过我,一面轻轻拍了,一面诵起《出师表》来。《出师表》涌完,我依旧号陶。那些弟子诸生正在尴尬,爹爹却笑吟吟叹道:“我的天儿痛哭不已,正因为她领会到孔明一腔热血。唉,不容易,不容易呀!”学生们大眼瞪小眼,好不容易强忍半天,终于还是哄堂大笑起来。他们觉得先生委实幼稚,陡然倍感亲切了。   过完年后,一位江湖郎中来了趟杂货铺,提了3斤饼去,留下一道偏方:每晚睡前,先用热咖啡将我泡上一阵,提出来抹干,再扑上碾成粉末的酒曲。   从那以后,咖啡店老板的7个孩子就轮流着,天天往我家捧来了一大钵咖啡渣。我妈妈买了口好大的锅,她熬出来的咖啡水,依旧香喷喷的,我被好好地浸泡起来,每每这种时刻,总有邻居围观,并且热忱祝福。一直到我被全身扑满酒曲粉,严严实实地裹在小被子里,人们便开始散去,父亲便开始吟哦……就这样药丸针水、咖啡酒曲,病病歪歪地,危危乎乎地,我开始慢慢往高里长。   我是先会讲话,后学走路的。父母对我,爱若至宝,从来不打不骂。我那爹爹,先为律师后任教员,自是口若悬河,从来教我,都将“为什么要这样”或“关什么不能那样”讲得清清楚楚,道理透彻。无论家中来了什么客,父亲从来都把我放在他膝上,让我听他们高谈阔论,或是让我你声你气昂首挺胸地诵它一阕岳飞的《满江红》,不然就是文天祥的,《正气歌》……   家里开着杂货铺,我便糖果饼干尽着吃。一到开饭,已胃口全无,见饭便苦着脸。我是满街跑着吃饭的,母亲端了个小碗,耐着性子在后边追着劝着,久久才能喂上一口。那时香港还不多见铁闸,特别我们住的那条小街,人们在大白天连门也不喜关好的。我逐家串,每餐非吃上一个钟头不可。后来益发不像话,要从九龙坐渡船往香港来回一趟,才肯吃完一小碗饭。再后来,母亲就总在喂饭时给我讲故事,这才使我略为收敛。母亲讲了好多故事,但讲得最多的主题,当然是“人拐子”。   在所有关于“人拐子”的故事里,被拐的孩子总是因为吃了别人的东西或跟了不认识的人走,才上当的。而发现上当时,又必是到了语言不通的孤岛的。母亲很怕我被拐走,挖空心思教我许多从人拐子手上逃脱的办法,以至我能将《童区寄传》背得滚瓜烂熟,并常常给邻居小孩复述种种关于人拐子的传说。   到了5岁,我渐渐少于病痛。爹爹开始教我练毛笔,对对子。母亲关了杂货铺重续她的教书生涯。舍不得送我去幼稚园,便请了个保姆来家,由她追着我喂饭。爹妈上班的时候,我便在家抄抄文章读读诗,满街跑着吃吃饭,讲讲人拐子的行状吓吓邻居小孩,自觉日子津津有味,也就不那么爱哭了。   也不知从何时起,头发变得又浓又黑,唯是脑后总有一撮白毛。只是我的五官,怎么也没法长得舒展,不过,爹妈和邻居们已大为满意。妈妈为了我显得漂亮,连牛痘也往我大腿上种,可她当时万万想不到我长大了会那么喜欢穿短裤。   爹妈眼巴巴地盼我长,准备第二年送我入学,然后上中学,念大学,留洋当博士。邻居们也看好我的前程,等着这条小街出个大博士。谁也料不着,我这辈子偏偏只念了6年书,就失学了。   有一天,家中收到一份电报,母亲失踪了两日,回来后,抱了我只是哭。爹也没顾上给我的毛笔字画红圈,却大步大步踱着,在他书房抽闷烟。我不明白出了什么祸事。从那以后,三天两头就会有封大陆来信。我家从前是没有那种信的。信一来,总是妈哭爹抽烟的。   又过了三五个月,母亲开始频频为我添新衣。原本不兴串门的爹,下班就抱着我到处转,让街坊们高兴了好一阵子。   终于,母亲红了眼圈问我:“乖天儿,愿意去坐火车么?”哎呀!火车!那只是我在电影里见过的东西啊!天儿兴奋之极,也不缠着爹妈抱,又跳又笑地由保姆领着,登上北去的列车。我以为爸爸妈妈要上班,才不跟我一起去玩的。   火车日日夜夜停停开开。我先是惊喜,后是习惯,继而厌倦,但那火车依旧在开。最后,我感到一种说不出的恐怖,便开始狐疑地窥视着我的保姆,猜想她定是入了人拐子一伙的。   那列火车将我送上了另一条命运的轨道。   2   整个冬天,几乎每个夜晚,我的心都在童话里流连。我们读安徒生,读格林兄弟,读拉封丹,也读克雷诺夫,读伊索……窗外的雪绒,细细地,细细地,密密地下。腊梅的清香从门缝窗缝溢进来,飘散在屋里,飘进故事,直到弥漫了我的梦乡。   作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的一位将领,我的父亲没有任何理由将我留在香港。那是中国共产党管辖不到的地方,那里归英国管。在部队,别说亲生孩子在香港,即使有封香港的来信,也是一件令人大惊小怪的事。为了种种原因,他的孩子必须回到社会主义中国受教育。于是我的大陆父母向我伪香港父母提出,要将我收回,大陆妈妈亲自赴港,与香港妈妈聚了两天,却并不来见我。香港妈妈哭得肝肠寸断,就是不肯舍了这命根子。于是,便有了那些信……结果是,大人们决定:直接由保姆带我进川,任何人不向我作关于这种迁徙的任何解释。因为,让一个孩子在军营里谈什么“香港、九龙”的,非但不伦不类,还将给父母带来不尽的麻烦。   火车停在重庆站。一个挺拔的男子,全身戎装挤入车厢,将我抱起,说:“丽丝,我是爸爸。”   我狠狠咬了这个军人的鼻子一口,然后,照故事里说的那样,尖声喊道:“叔叔伯伯快救命呀!大家抓住这个人拐子呀!”一边喊,一边抓他的脸,踢他的肚子。他皱皱眉,将我翻了个面,连手脚一并箍抱着。跟着他,又挤上来一个女的,接过我,紧紧抱着,轻轻拍着,悄悄在我耳边说:“别怕,别怕好孩子。”那音调柔和又恬静。我见到一双好亲切的眼睛。我双手捧着她的头,本能地觉得那是我的救星:“阿姨救我回家!他是人拐子!”我一个字一个字地告诉她我家地址,那是我刚会走路时,妈妈就要我熟记了的。妈从来都不厌其烦地告诉我:“分辨好人坏人。别听人家怎么说,而是要细看人家的眼睛。”抱着我的人,眼睛有几分像我妈,很慈祥。   她将脸贴在我的眼睛上,好轻悄好轻悄地呢哺道:“我们这就回家去。”我听到那个柔美的音调梗着一丝呜咽,“好女儿,我是你妈妈……”   我吓得魂不附体,味溜窜下地,转身就跑,却被那军官一把捞回,依旧箍了在他怀里往前走。   我怎么呼救,也无人搭理。或许,谁也听不懂我的广东话,或许那军人的堂堂仪表实在不属于人拐子。那个自称是我妈妈的人,从保姆手中接过大包小箱,一面看着我,一面往前走。我如一只关进铁笼的小狼,声嘶力竭地仰天长嚎起来。   终于,我被弄进一辆吉普车,逃不脱,也挣扎不动了。那个女的将我拥进怀里,慢慢晃着,哼起一支歌来。似乎没有歌词,但韵律优美,很恬港,像是从好远好远的地方飘来……   我精疲力尽地摊在她怀里,抽抽泣泣地咒骂,骂她,骂那军官,骂那同谋合伙的保姆……   我不停地骂,她不歇地唱,弄得我糊里糊涂起来。我在心里拼命搜寻,也想不起在哪个故事里,曾出现过会唱歌的人拐子。   这个会唱歌的人拐子,有两辫长发,黑油油地,顺在肩上。她的眉毛很长,略淡,眼尾也很长,双眸很美。我抵抗了许久,累得恍恍惚惚。恍恍惚惚之中,竟觉得那歌声,是从她美丽的眼睛里流出来的,那眼神中有一抹很淡很淡的忧伤,像她的歌一样。我打起全付精神,恶狠狠地,最后诅咒道:“大灰狼来咬你们三个,人拐子!”终于,无可奈何地在人拐子优美恬谧的歌声中睡着了。   待我醒来,立即见到一双离我很近的眼睛,又大又黑又明亮。那是个胖乎乎的小姑娘,脸儿红红的,一笑,就现出两个小酒涡,她低下头来亲亲我,叽叽叭叭地对我讲起话来。她吐字清清楚楚,声音脆脆甜甜,但我一句也听不懂。我对她说:“我叫朱天儿,被人拐子从爸爸妈妈那儿拐来了!”   看来,她听不懂我的广东话。她又说了句什么,就跑出去了。转眼功夫,她又跑回来,和那会唱歌的人拐子一起。   小姑娘握着我的双手,又开始叽叽叭叭,然后转过身去叫“妈妈”,她妈妈对我用广东话说:“这是你妹妹,丽珠。她刚才对你说,她很喜欢你,她有一个弟弟,叫可可,她早就想有个姐姐了。她问你,是不是也会喜欢她,喜欢她弟弟。”   丽珠的小手软软的,手背上也有小酒涡。我真的很喜欢有个这样的妹妹,就点了点头。然后对她妈妈说:“妹妹有妈妈。你送我回去,我找我自己的妈妈。”   丽珠的妈妈蹲下来,用手指轻轻梳着我的短发,说:“丽丝,我就是你的妈妈啊!”她抱起我,往厅里走去。丽珠就握着我的脚,一面走,一面又叽叽呱呱起来。   那个将我掳来的军官已换好便装,正在厅里看书。他刚将我抱上,我尖叫一声,随即便小狼似地开始抓咬他。他把我高高举起,喊了一句:“嘿嘿,真是将门出虎子!”便哈哈大笑起来,那笑声很响亮,吓了我一跳。他把我抱到镜子跟前,问道:“我的女儿,你看,我们俩的脸有哪一点不像呢?”   是啊,都像,脸型像,五官也像。不过,他各部分都很明朗,而我的呢,咋也舒展不开就是。   像又怎么样呢?我有爸爸,他在香港。况且,“人拐子”的故事里说过,人拐子有障眼法,会变哩。我溜下地,抱着他的腿咬了一口,恶狠狠地说:“我要我爸爸,不要人拐子!”他连摸都不去摸一下被我咬过的地方,却弯了一根食指去挠额角。他从列兵一步步当到将军,此时此刻,竟无法战胜他的亲生女儿——那个疲劳的、虚弱的,被愤怒和轻蔑烧得两眼血红的小妖怪。   从此,我名丽丝,不叫天儿,也木再姓朱了。   我坚定不移地相信,我是被人拐子弄来的。因为生活在军营,于是满耳满眼,全是军号军令,军械军装,这在好长一段时间都令我心惊胆颤。   我到重庆时,正好放暑假。妈妈和妹妹都在家。以后,她们一个去了学校,一个去了幼儿园,每周才回来一次。父母曾多次将我送入幼儿园,但他们总是失败。我在幼儿园,不但大哭大闹,而且还要病,发高烧,最后只好让我呆在家里,和保姆在一道。弟弟那时一岁,寄养在别人家。   军营里,孩子很多,可谁也不跟我玩。孩子们的游戏,多是“官兵捉强盗”,追得满山跑。我跑不快,老摔跤,不但“官兵”们不让我入伍,连当强盗的资格也不够。   我的模样很不讨人喜欢,我只肯穿着从香港带来的中式长袍,冬棉夏单,因为郎中们说我招不得凉,小脸青青,下巴尖尖,一双眼睛满是警惕,满是惊惧,满是惶惑,还要说一口谁也不懂的广东话。   我绞尽脑汁,想方设法要逃回香港。   常如幽灵般,我站在路口,盼望见到一张熟悉的脸,好求人带我走,或者是拼命找寻一段熟悉的景物,想立在那儿等我香港的爸爸妈妈来找寻……,这些都是从故事里听来的脱身之计,而我始终没能发现一条熟悉的路,更见不着一张熟悉的脸。   我几乎都不会笑了,整天寻寻觅觅,失魂落魄,那神情、那行状、那心态,活脱脱跟一匹小小的、落到陷饼里的孤狼一样。   重庆是世界有名的雾都,山风瘴气很重,须以辣椒抵御,我却怎么也不肯吃辣椒。不久,我家又是郎中满门——我的肺又出毛病了。   终于,爸爸开始亲自管教我了。   “丽丝,不管你愿不愿意,你都是我的女儿。”他说,“所以,不管你愿不愿意,你都必须尽快强壮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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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uthors 作者: 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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